首頁 退換貨須知
退換貨政策
品鑑賞期
依照消費者保護法規定,從商品抵達您手上開始即擁有7天商品鑑賞期 (7天含假日),鑑賞期非等同試用期。
如有退貨需求,請於收到商品7天內聯絡客服人員,並提供「姓名」、「訂單編號」、「連絡電話」、「退換貨商品名稱」、「退換貨原因及照片」等資料,客服人員收到後將會協助您進行退換貨。
※若您已收到紙本發票,退貨時請連同「購物發票」一併退回。
客服專線:(03)8562118
服務時間:週一至週五08:00~12:00│13:30-17:00(週六、日及例假日除外)
退換貨須知
退貨商品須為未經拆封使用,或非人為瑕疵所造成的污損、故障,並保留完整的原始包裝(含外包裝紙盒),否則恕不接受退貨。
以下情況無法接受退貨:
超過七天的商品鑑賞期。
商品已拆封使用,或因人為因素而產生的破壞,如:污損、故障、損毀、磨損、擦傷、刮傷、髒污。
外包裝紙盒輕微的摺痕,不影響商品本身品質。
退貨商品包裝破損不完整,或發票、配件不齊者。
惡意或大量退貨。
因個人因素而申請退貨 、 退費者,若下一次再訂購相同商品,則無法要求再次退貨 、 退費 。
退貨流程
聯絡客服人員 → 確認可換貨 → 準備完整商品及發票 → 提供收件時間及聯絡資訊、地址 → 將由我端委託之物流進行回收。
退款說明
貨到付款者:確認退貨成功後,則將退款費用轉帳至您提供的銀行帳戶中。